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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低下头,看着自己一双苍白、没有血色的手。

这双手,八年来,几乎没断过输液的针眼。

我攥了攥拳,却使不上力气。

我的人生,被这场交易困了整整八年。

现在,终于要结束了。

我扶着墙,慢慢站起来,走到窗边。

看着沈彻的车,像一道闪电,消失在雨夜里。

是去找他的“灵感缪斯”唐芮了吧。

无所谓了。

十天。

足够了。

系统的话音落下时,我察觉到我的心脏不再绞痛,胃也暖和起来。

我开始有力气收拾这个所谓的“家”。

这个囚禁了我八年的华丽牢笼。

衣柜里,一半是我的素色衣服,一半是沈彻给唐芮买的、却寄到家里的各色名牌。我曾为此跟他吵过无数次。

他总是不耐烦:“她没地方放,借你的衣柜用用怎么了?”

我拿出黑色垃圾袋,把他给唐芮买的所有东西,一件不留,全都扔了进去。

然后,我开始扔我自己的东西。

最后,是我们的结婚照。

照片上的我笑得明媚,眼里的光还没被他磨灭。

而他,曾经也那样深情地看着我。

八年前,系统选中我,一个在异世的将死之人,去拯救那个被骂作“天煞孤星”的沈彻。

他做什么都失败,做什么都倒霉。

是我签下契约,用我的血肉之躯,为他筑起一座名为“好运”的堡垒。

他躲过工地掉落的钢筋,我的腿就会骨折。

他拿下别人抢破头的项目,我就会在医院里躺半个月。

他曾跪在我面前,捧着我的手,说我是他的神明,是上天赐给他唯一的好运。

在拯救的过程,我难以克制的爱上了他。

可三年前,他遇到了唐芮。

一个年轻、漂亮、会撒娇的女孩。

他说,她是他的灵感。

从此,他的成功归功于灵感,而我的病痛,成了他眼里的“娇气”和“扫兴”。

我的爱,早就被他一次次的冷漠和唐芮一次次的挑衅,消磨干净了。

我拿出手机,拨通了中介的电话。

“王哥,明天把海边那栋别墅挂出去。”

“对,立刻卖。”

多讽刺。

我将照片狠狠砸在地上,玻璃四分五裂。"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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